岳塘法院:“头雁”引“群雁”,院长带头主审一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
2022-06-01 09:12:59          来源:岳塘新闻网 | 编辑:郭璇 | 作者:刘倩         

庭审现场

岳塘新闻网6月1日讯(通讯员:刘倩)5月31日下午,岳塘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某污染环境一案,岳塘区法院院长崔卫斌担任审判长主持审理。

岳塘区检察院指控,2021年9月,黄某某与他人合伙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和未依法依规安装环保设备的情况下,在湘潭市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内非法处置废弃电容等危险废物提炼铝锭。经查,该作坊共计进购废弃电容107.12吨,提炼铝7.77吨,在提炼过程中多次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导致周边多位村民感到身体严重不适并投诉举报,造成了环境污染。湘潭市生态环境局认定,在该炼铝作坊内发现的废弃电容具有危险特性,属于危险废物,其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

庭审按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进行。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和质证,并就案件性质、危害后果、量刑情节等发表了辩论意见。该案件将择日宣判。

据悉,岳塘区法院院长带头审理环境资源类等重大影响力案件,充分发挥了“头雁”效应,示范带动院庭长办理了全院80%以上的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真正做到了让优秀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以实际行动为一线法官作出表率,有力推动了岳塘区法院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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